昨天,国家卫计委、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《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。根据《通知》,自7月起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。《通知》提出,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**机构的,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。 近期,部分地方相继发生伤害医务人员案件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《通知》要求,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《公安机关维护**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》要求,切实加大查处打击力度。对**机构的报警求助要快速反应,果断处置,坚决制止,特别是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,**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,必要时依法使用武器、警械;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**机构的,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;对殴打医务人员、严重扰乱**机构秩序的,**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,不得拖延、降格处理。 《通知》规定,检察院对伤医案件应当及时受理,加强与公安机关、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,快捕快诉。对重大涉医犯罪案件要及时介入侦查,引导取证。对有案不立、以罚代刑、重罪轻判等问题,应当依法监督纠正。 法院应当及时审判,依法准确定罪量刑,对于犯罪手段残忍、主观恶性深、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,要依法从严惩处,判决结果依法公开。 此外,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委托行业协会为**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。 >>预防举措 对急诊科实行不间断巡查守护 根据《通知》,**机构要设立专门人员负责诊区秩序管理,候诊区与诊疗区应当分区管理,有条件的**机构应当进行物理隔离;二级以上医院门急诊和病房的公共区域**安装符合规定的监控设备,落实人防力量;**加强急诊、夜间值班科室等**部位的**保卫工作,安排足够力量对急诊科实行不间断巡查守护。 此外,《通知》还要求,**机构应当建立酒后、有滋事或暴力倾向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的就诊**防范制度;对多次反映诉求,有过激行为或扬言暴力伤医的,以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,**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等部门反映,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,严防发生恶性案件。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组建应急安保队伍,确保发生警情时,现场有安保力量**时间予以先期控制,防止事态升级。公安机关要选派**民警和辅警进驻**机构,加强对**机构**工作指导。 《通知》称,抓紧推进**纠纷预防与处置地方立法工作,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,为**纠纷调处提供法治保障。 **推进人民调解和**责任保险**衔接的工作模式。推进**责任保险向县域延伸,积极推行**意外险,不断扩大**风险分担机制覆盖面;保监部门应当指导承保机构创新服务模式,及时快速理赔,提高**保险服务满意度。 |